中央财政最高补助20亿!新一轮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红利释放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于印发《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财建〔2026〕62号文),启动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计划3年支持约 30个城市(群),聚焦铁水、空铁、江海联运等类型,以奖补结合方式给予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东中西部奖补比例分别为40%、50%、60%,通过硬联通、软联通、一体化运营补齐多式联运短板,降低物流成本、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资金与绩效严格挂钩、按考核结果拨付。
(一)中央奖补核心规则
奖补比例:东部40%、中部50%、西部60%,按核定投资额核算。
首年启动上限:省内城市(群)5亿元;跨省联合城市群7亿元。
总规模上限:省内15亿元;跨省20亿元。
拨付机制:首年保底补助,后续按绩效评分兑现奖励,90分及以上足额发放,80–90分停发剩余,80分以下可收回已拨奖励。
资金禁区:严禁用于征地拆迁、房地产、楼堂馆所,全部投向硬联通、软联通、一体化运营。
(二)申报与评审关键
申报主体:国际性/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群),联合申报优先,计划单列市不占省份名额。
时间节点:2026年4月底前申报,以后每年1月底前申报。
评审核心:工作基础、目标量化、项目成熟度、投融资可行性、绩效可考核性,专家竞争性评审+公示+备案实施方案。
资金统筹,鼓励一体化打包申报提升评级与融资能力:财政部根据交通运输部建议,结合财力情况,采取 “奖补结合” 方式,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予以支持,并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的公路建设等其他相关项目资金、中央企业资金的统筹协调;鼓励城市(群)加强各方面资金统筹,创新投入机制,灵活采取资本金注入、股权投资基金、绩效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实施方案以货物多式联运为重点,同时可将通道干线建设、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 “最后一公里” 货物配送等物流微循环建设相关项目与多式联运统筹谋划,可将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相关项目与综合货运枢纽建设统筹考虑,编制纳入实施方案。
(三)政策明确支持的场景
1. 集疏运公路:实施集疏运功能突出的铁路、公路和短支航道等专用线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推动完善能级适配的集疏运体系。
→ 支持:枢纽集疏运公路新建、改扩建
2. 高等级公路衔接:依托机场货运作业区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的陆(公路)空联运型枢纽;依托铁路货运站形成与高等级公路有效衔接并实现大宗货物及集装箱大规模便捷转运的公铁联运型枢纽。
→ 支持:高等级公路与铁路货运站、机场货运区衔接工程
3. 货运专用通道、专用线路:通过设立专用通道等方式,畅通铁路、港口、机场货运区,实现货运设施共用共享,提升换装效率。
→ 支持:港口/铁路/机场货运区的公路专用通道、货运专用线路
4. 公铁联运相关公路设施:完善换装相关的公铁平台…… 等设施配置。
→ 支持:公铁联运平台、衔接公路、转运公路
5. 物流微循环公路(最后一公里):可将通道干线建设、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以及 “最后一公里” 货物配送等物流微循环建设相关项目与多式联运统筹谋划。
→ 支持:物流微循环道路、货运配送通道、末端集散公路
6. 与多式联运匹配的智慧公路 / 智慧管控:
数据联通共享、货物信息全程追溯、智慧化信息平台、跨方式信息互通;
智能化、绿色化装备、标准化装卸分拣设施。
以下为正文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