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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程咨询协会文件

 

关于申报2011年度

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桂工咨协[2011]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07年修订)的规定,2011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在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奖项目的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广西工程咨询协会团体会员,持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应是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3、报奖项目是2010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成果,2009年完成后未能参加当年评奖的突出成果。2006至2008年完成、因咨询服务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成果。特别欢迎有特色的工程咨询成果申报。
    4、凡已在我会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报奖项目的范围
    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专题研究报告(指前期咨询阶段的某项专题研究),项目评估咨询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含代建制),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等成果中的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篇章,原则上不列为独立成果申报。
    以上咨询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应是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成果的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专著、论文、工程咨询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等。
    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等应在上级审批(核准)后申报,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
    四、申报材料
    1、成果原始材料1份。属于项目评估报告的还应附上所评估项目成果的原稿及修订稿。
    2、与申报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核准)意见、专家评价或鉴定意见各1份。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应附软件评测报告。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须出具“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排序”协商意见相关证明1份。
    4、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10份。申报书可在广西工程咨询网站(http://www.gxaec.com)下载。
    5、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
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五、申报项目数
    今年实行限额申报,甲级咨询单位可申报5项,乙级3项,丙级1项。
    六、其他
    《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2007年修订)可在广西工程咨询网站下载。
    本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广西兴桂大厦12楼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81272   联系人:邓耀燊



                  广西工程咨询协会
                  二0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申报 成果奖 通知


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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