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 2008年度
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的规定,2008年度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奖项目的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广西工程咨询协会的团体会员,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格。
2、申报单位应是报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
3、报奖项目是2007年完成并符合报奖条件的成果,2006年完成后未能参加当年评奖的突出成果。2003至2005年完成、因咨询服务优异而使项目建成投产后效益突出的成果。
4、往年已在我会申报过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二、报奖项目的范围
优秀的规划咨询报告,专题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评估咨询报告,项目后评价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含代建制),工程咨询新理论、新方法等研究成果。
以上咨询成果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应是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
成果的形式包括研究报告、评估报告、专著、论文、工程咨询计算机应用软件技术等。
规划报告、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评估报告等应在上级审批(核准)后申报,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应在项目移交建设单位后申报。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止。
四、申报材料
1、成果的原始材料1份。
2、与申报成果相关的评估(评审、审查、验收)报告、上级审批(核准)意见、专家评价或鉴定意见各1份。申报计算机软件成果应附软件评测报告。
3、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须出具“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排序”协商意见的相关证明1份。
4、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申报书10份。申报书可在广西工程咨询网站(http://www.gxaec.com)下载。
5、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
申报材料不退,请自留备份。
五、费用
申报的成果每项需交纳评审费60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交纳。
六、其他
1、《广西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励暂行办法》(修订稿)可在广西工程咨询网站下载。
2、申报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本会秘书处联系。
本会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1号广西兴桂大厦12楼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81210(兼传真) 联系人:黄毓儒 陈 庆
本会银行帐户:
户 名:广西工程咨询协会
开户行:交通银行南宁分行新兴支行
帐 号:451060300018150057262
广西工程咨询协会
二 00 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申报 成果奖 通知
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 共印 70 份 )